下面是一个SCI杂志审稿人员给我的修订意见,提出“correction for multiple testing ”,而且帮我计算出新的P值0.081,, the findings
我公司有一品种,被2015版中国药典收载。但药典上的通用名和我公司产品的通用名不同,是否应该修订为药典上的通用名。如果修订,应该怎么申请呢?申请表上的通用名称直接填写新的通用名,可以吗?
Revision of the General USP Chapter USP通论修订In the Pharmacopoeial Forum 40(3) the In-process
因之前公司文件体系存在不足,现对文件重新分类、编码并按2010版GMP进行部分内容修订。 请问这样是否可以只作一个变更,变更中说明文件重新分类、编码及内容修订,但没有详细说明具体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