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不该给患者微信,目前比较有争议,有利的一面是微信可以快速的和患者沟通,促进医患关系,还可以,便利的对患者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的指导患者用药,有利于患者的康复。但也有很多风险,比如曾经有一个,儿科
见闻和点评:“浙江,学会共享”微信群“2 帖子,辛老师点评:浙江省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药剂学专业委员,是我的老家,学习和交流的平台。看到这两个帖子,我想用民众常用2 句话
为便于病情沟通和随访就诊,医护和患者互加微信成为较为便捷的沟通渠道,对于获取出院前的检查结果、随访、院外护理、康复、健康科普和复诊,均非常便利,且有利于增强医患间的信任度,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供
辛老师回应微信群讨论“药品不良反应报新新还是报常见”讨论2024-06-18,12:50,辛老师@浙江—临药 ,这个是药监局规定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模式。我当药学主任时,不赞同。要求,新的老的药品不良
微信群药师提问:孕15周使用; 右美沙芬说明书示:妊娠头3个月禁用? 收编于:第二十二章,解热镇痛感冒类(全文);第八十一节,提问:孕15周使用; 右美沙芬说明书示:妊娠头3个月禁用第八十一节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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