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两个例外。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文章来源:欧盾专利交易网http://www
规定,也就是说,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登记和公告之前,既使双方当事人已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盖章,转让专利权的行为也不能生效。文章出自欧盾专利交易网http://www
zdnet.com.cn/itpaper/detail/3/21510.shtml 一、引言 前总理朱基曾经坦言:各行各业如何发挥后发优势,如何在基础建设方面超前于西方发达国家,其中网络建设和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