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先进经验,建立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下面探讨几个对中国医疗职务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启发性的问题。 1.1 保险范围 医疗职务保险制度承保因医疗过失而引起损害的责任赔偿,为医务人员在正常的情况
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分析医疗行为有无过失。间接意义则是促进临床医学的进步,根据相关统计,临床诊断与尸检诊断的符合率约为30%,可见,尸检可以帮助医生反向思维,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技术,可以说离开尸检,临床医学就是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