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任务。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
毕业生。其中,对报考计生、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职位及教育机构教师职位的州外考生,报考条件与本州户籍或生源考生相同;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
2014-01-17??? 国卫科教发〔201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
的培训对象,应当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地点,可不限执业范围。培训期间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培训期间,可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
教学任务。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