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行为存在的法律问题 1.责任心不强,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由于部分护理人员自认为地位低,待遇差,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性缺乏,对病情观察不仔细,只是机械地执行医嘱。当病人病情变化时不能及时报告
我国医保领域第一部法律条例来了2月1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规定?一起来看↓↓↓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
今日,一则儿科医生被逼下跪的视频在医生朋友圈中疯传,事情发生在深圳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割……其实这种事情发生在美国,**来了直接解决,不行就直接**。不像我们,对这种事毫无办法……既然你的规培制度要效
制定或发布药品标准,均不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国家药品标准实际上成为“药品管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确定无疑的法律性质。没有“国家药品标准”,就没有“药品管理法”的施行。“药典”作为国家药品标准
我是一个二甲医院的妇产科一线医生,因为现在国家规定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以我们医院把我送到一个三甲医院培训三年,但是临行前给我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培训完后必须为医院工作十年,如果违约将赔偿医
80%的矛盾来自误会,80%的误会来自沟通,沟通在医患关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沟通中主要是医生主动地告知患者相关的医疗信息,其本质是平衡医患双方的信息。现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生的告知义务做
3.護士、金錢和法律3者的關係是怎樣的?看完前人一些歷史後,發現大多數護士每當犯錯,害怕法律責任的心態往往高於自己為甚麼會犯錯的自責心態,本人對此十分不了解,希望藉此機會得到理想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