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分裂症相关法律问题(十)2.精神损伤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起病形式是缓慢隐匿起病,并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环境以刺激因素,但也有一些患者是在遭遇到外界强烈的心理刺激后,即在一定的生活事件作用下性或亚急性
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人们日常行为的功能,因此,法律规范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可普遍化性,而普遍化性是准确理解法律规范及适用法律规范的前提。 法律规范不是针对个别情况,特定情形而制定的,其针对的情形是普遍
2014年2月,IBM深圳公司女经理梁娅猝死深圳地铁站,家属将地铁集团告上法庭,但双方均不服判决,2015年4月16日进行二审。35岁的IBM深圳公司女经理梁娅去年2月猝死深圳地铁站。梁娅父母将深圳地
1.性自我防卫能力一般是指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社会生活中遭受不法分子的性侵害时的防卫能力.在所有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性自我防卫能力的鉴定处于第二位,仅次于精神发育迟滞患者.(1)评定
能力.如果长期使用者,已造成脑器质性损害,如痴呆、遗忘综合征等,可考虑评定为无行为能力.下期预告: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相关法律问题
一、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相关法律问题1.伤残程度及赔偿方面评定在此类鉴定中,主要鉴定个体目前的精神状态、精神异常与外伤的关系、伤残程度、护理依赖、受审能力和服刑能力等①鉴定标准:各地略有不同,不做